蒙古国投资网_蒙古国投资咨询网,蒙古国法律咨询网
  • 设为首页|收藏本站|繁体中文
  • 网站首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  网站介绍
    公司简介
    合作伙伴
    联系我们
  • 业务领域
    蒙古国投资服务
    蒙古国法律服务
    蒙古国矿业服务
    蒙古国商务服务
    蒙古语翻译服务
  • 蒙古国投资
  • 蒙古国法务
    矿业法律服务
    公司法律业务
    地产法律服务
    税务法律服务
    劳动法律服务
    蒙古法律援助
  • 蒙古国商务
    蒙古矿业交易
    注册蒙古公司
    蒙古国许可证
    特定委托业务
    蒙古翻译服务
    蒙古企业托管
  • 律师团队
    中国律师
    蒙古律师
  • 蒙古国新闻
    蒙古政治动态
    蒙古经济新闻
    蒙古综艺新闻
    蒙古旅游信息
  • 蒙古资料库
    蒙古法律汇编
    蒙古投资指南
    蒙古投资政策
    蒙古投资问答
    蒙古矿业问答
    蒙古税收指南
  • 联系我们

蒙古资料库

蒙古法律汇编
蒙古投资指南
蒙古投资政策
蒙古投资问答
蒙古矿业问答
蒙古税收指南

联系方式

蒙古国投资网
中国电话:137-0471-8442
蒙古电话:+(976) 9192-0069
Email:info@suld.net
网  址:www.suld.net
 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蒙古资料库 > 蒙古法律汇编
蒙古法律汇编

蒙古国关于投资的稳定协议

 

蒙古国关于投资的稳定协议

 

本协议根据蒙古国税法2.4条、外国投资法19.1条及自然资源法20.1条的规定,由代表蒙古政府的蒙古财政部部长〈以下简称"部长"〉和"……………"公司〈以下简称公司〉签署。该"…………." 公司所在地为蒙古。企业注册登记号为:………………,该公司己获得…………许可,许可证号:………… 及蒙古外投执照〈……………号执照〉。该公司承建蒙古国……………项目中的……………弥补投资费。本协议可视为一个可获得批准的文件,旨在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一个稳定税务环境,有利于投资者开展商业活动。

1.协议规定的条款
1.1本协议调整为投资者提供承建蒙古国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,在蒙古国…………………开展商业活动的稳定税务环境、投资目的、投资金额、终止协议原因、协议期限、双方权利和义务有关的关系。

2.主要条款
2.1 根据外国投资法19.3条及自然资源法20.4的规定,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不低于……万美元,本协议的有效期为……年。
2.2 按照规定,投资者应支付的税务是在0至1亿蒙古图格里克的收入1年为15%的所得税,1亿蒙古图格里克以上的收入每一年1.5万蒙古图格里克,加上超过的1亿蒙古图格里克的总收入为40%所得税,进口商品5%的海关税,15%的增值税以及本协议成效时所遵照的法律指定的标准。
根据企业所得税法7.4、5.2规定享受以下优惠:投资公路建设免征所得税;开采煤矿,前5年免征所得税,后5年征收50%的所得税。根据千年公路项目有关免费使用自然资源法律的第一条,在千年公路项目范围内免费使用石头,沙,土等自然资源。
2.3 对于经营在本协议生效期间,政府规定的鼓励外商投资类项目的投资者,为技术使用,安装而进口的设备机械免征收增值税。
2.4 出口产品或投资者服务免征收增值税。
2.5 投资者应付的自然资源使用付款,应根据本协议期间生效的自然资源使用法律规定的数量进行计算。
2.6对投资者在出口产品、在国际市场销售以及所得的收入〈蒙币或外币〉支配方面将提供,根蒙古公民和法人同样的权利和待遇。

3.协议有效期
3.1 协议有效期为…年,从……年…月…日至……年…月…日。

 

4.投资者的责任和权利
4.1 投资者应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并遵守蒙古国法律。
4.2 投资者应在协议有效期内进行正常商业活动。
4.3 本协议签署之后在…年之内,投资者将下列时间表对蒙古地区进行…………万美元投资。
投资年度时间金额投资方式
(百万美元)现金其他形式
1 200…年…月…日至200…年…月…日××× ××× ×××
2 200…年…月…日至200…年…月…日××× ××× ×××
3 200…年…月…日至200…年…月…日××× ××× ×××
4 200…年…月…日至200…年…月…日××× ××× ×××
4.4对于本协议,投资年度为,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到第…年本月本日。
4.5 投资者应在下一个投资年的前一个月之内,通过相应政府机构检验,向部长递交,按财政部制定的表格做好的投资情况报告。
4.6 投资者必须将销售收入存入投资者在蒙古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帐户。
4.7 如投资者在某一年投资多于规定金额,则多出部分计入下一个投资年的投资金额。
4.8 投资者可以利用现金、设备、原材料、商品、智力资源和法律所定其他形式进行投资。
4.9 由于部长没有履行本协议所定的义务而协议担保失效,投资者有权要求部长恢复担保和按法律规定所受损失补偿而投诉。

5.部长的权利和义务
5.1 负责在协议有效期内,保障和提供本协议规定的,投资者开展日常商业活动所需的环境和备件。
5.2 负责在协议签署后,将协议的所有条款递送给有关机构。
5.3 部长和有关机构对于投资者是否按4.3条投资进行共同监督。
5.4 若投资者没有按时完成,他在投资年限内的投资责任,6个月之后仍未完成投资责任,部长将出具一个书面通知。
5.5 如果在部长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,投资者还没有完成他的投资责任,部长有权取消本协议。

 

6.终止协议
6.1 在下列情况下,本协议将终止:
6.1.1 协议到期;
6.1.2 在投资者的请示下,双方同意取消协议;
6.1.3 经济实体破产或由于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而被终止商业活动。

7.其他规定
7.1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,如果双方产生争议,应根据共同协商解决。如果没有达成共识,将根据蒙古国法律和法规来解决各种争议。
7.2 本协议分别由蒙文、英文或中文进行书写,每个文本一式两份,于200…年…月…日订立在蒙古国…………………市。
7.3 每一份协议都视为具有同等效力,在执行和解释协议方面出现分歧时,应以蒙文书写的协议为准。

 

蒙古国政府代表:投资公司代表:
蒙古国财政经济部部长:总经理:
公司代表:
总经理:

 


TAG:  蒙古国关于投资的稳定协议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分享到:
    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5/04/30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    上一条:蒙古国和俄罗斯之间的投资协定  下一条:蒙古国劳务输出输入法
    关于我们|公司简介|合作伙伴|业务领域|蒙古国投资|蒙古国法务|蒙古国商务|律师团队|注册蒙古公司|联系我们

    内蒙古蒙中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蒙ICP备11002213号-11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029号

    蒙古国地址:乌兰巴托市汗乌拉区Zaisan路FidesTower-201;电话:+(86)13704718442;+(976)91920069

    蒙古国投资网,蒙古国投资咨询网,蒙古国投资法律网,蒙古国新闻网,蒙古国招商网,蒙古国企业管理网

    Powered by 蒙古国投资网©2008-2025 www.mongollaw.com